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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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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亥时末,轩辕岚带着有些发冷的雷惊天走到清水县城的城墙下。清水不是大县,县城也修造的十分简陋,只有六七丈左右高,城头的护墙一马平川,没有通常的女墙,城外连护城河也没有。借着城头上几盏灯笼在夜风中摇曳,发出的微弱光亮,二人观察近一个时辰,没看到一个巡逻的县中军士。

    二人行动起来,轩辕岚打开肩头背负的大包袱,取出一个比成人手掌还要大上一号的铜质抓手,又解开身上的衣服,自身上解下一圈圈缠绕的两指粗的麻绳。雷惊天才明了今天的轩辕岚为何看起来比以往“魁梧”不少的原因。

    “来帮我一下。”轩辕岚快手快脚的将麻绳系在抓手上,把重新系起的包袱交给雷惊天,自己仰头估测一下城墙的高度,抛起一次试试,随即一个用劲,将刚刚组合而成的飞抓抛上城头。

    只听“当啷”一声,飞抓被抛进城头那低矮的护墙上,轩辕岚用力拉了拉,感觉很牢固的样子,回头对雷惊天道,“我先上去,你注意动静,万一我被人发现了,你就到我们下午休息的树林等我,如果我明天一早还没有到,你就先回村去。”

    雷惊天看着轩辕岚的神情,宛如交代遗言,心中翻江倒海一般,出言阻止,“不如我先上去吧,你给我把风。”

    轩辕岚好笑雷惊天这个看起来忠厚的大孩子竟也说出“把风”这样的词语,可能是平常听方闻达说故事太多的缘故吧。“不,还是我去,我的功夫比你要好一些,几个军士还能应付的来。”

    “这个……”雷惊天还要争取,轩辕岚已经拉住绳索,脚蹬在城墙上,手脚敏捷的攀爬上去。六七丈的高度,对于轩辕岚这样身具武功的人,仅仅是盏茶的时间,便已经到达城头。静静的吊在绳索上,轩辕岚听着动静,良久,除了风声与头顶的灯笼被吹动的碰撞声,没有一丝人的动静。轩辕岚咬咬牙,双手攀上护墙,一个纵身登上城墙。

    轩辕岚刚跳进墙内,迅速矮下身子缩进城头的阴影中,小心的观察动静。云朵低沉,月色阴暗,城头上更是黑洞洞的,一阵小风吹过,沙沙作响,相信这个世界要是有鬼这个物质的话,现在一定不少,就是看不见罢了。至于说人,倒是半个都欠奉。

    轩辕岚放下心,站起身形,探出城头,向下面仰头等待信号等到脖子都酸的雷惊天摆摆手,雷惊天明了的也攀爬上来。

    两个半大孩子顺着甬道小心的走下城墙,偷偷向门洞里望望,火光闪烁,笑语声不断,想来那些应该在城头的军士正十分开心。轩辕岚和雷惊天对视一眼,说不出任何话来。轩辕岚领着雷惊天绕过几件民宅与夜里打更的更夫,望城北的土地庙快步行去。“怎么?不去你家么?”雷惊天有些惊异于轩辕岚的路线。

    “不去,也不能去。这件事不能把我爹牵扯进来,最好都不要让他知道。”轩辕岚躲在一个拐角,侧耳听听路上的动静,轻轻的回答,“不然我们事发后谁向我们知会县里的风吹草动?而且,我爹身体不好,还是不要他操心好了。”轩辕岚一脸的孝子模样,雷惊天也说不好这个人是不是在演戏,总之是接受了这个解释。

    实际上轩辕岚心中还有一个原由,就是轩辕维毕竟是县衙的官吏,宅邸有人进出终会有人注意,实在不利于轩辕岚的计划实施。之所以不告诉雷惊天,只是不想合盘托出自己心中的计划而已。一种微妙的感觉在影响着他,也令他不由自主的生出种印象:一个计划的保密,越少人知道越有利,如果只是一个人知晓整个计划,那么就没有人可以完全破坏或者阻挠。

    清水县城的土地庙早已荒废,庙祝也不知多久以前就跑掉了,现在是一些乞丐的居所,而且由于清水县位于山区,油水不大,乞丐也很少,多是老面孔,有时会来几个“新人”,却由于没有“关系户”的积年照应,不久便离去。

    进到土地庙以前,轩辕岚让雷惊天把风,将包袱藏在庙后的枯井内,又把二人的衣裤脱下撕成条状,在地上反复扑打践踏,二人又用湿泥蒙住面孔、手、脚,打散发髻,才重新“穿上”经过加工的衣裤进到庙内,找个角落躺下。

    第二天巳中,二人睡得迷迷糊糊的爬起,环视空荡荡的庙堂,几堆干草上已经没了人,两个人蜷缩着身子,用散发遮住脸,出得土地庙慢慢开始乞讨起来。不知道轩辕岚从哪里找到的两个缺口的破碗,里面还有剩余的食物干痕,雷惊天依稀记得其中一个好像是他家养的那只黄狗的“饭碗”,前几天忙着办丧事,不知被谁偷去,现在总算找到这个贼!

    轩辕岚不理雷惊天拿着那个以前曾经喂过大黄狗的碗在他眼前晃来晃去的动作,只是专心的观察四周的情形,雷惊天这个动作的好处就是为两人引来周围人群的同情之心,丢过几枚铜币。二人缓慢的来到“通来记”门外,这家近似于官办的商铺完全不受几日前打死人的影响,仍旧是人来人往,客流不断,毕竟,大家都要吃盐。

    “通来记”是个临街的铺面,很大,占了通常店铺两个大小,是一条街上最大的商铺了。店铺里面迎面是堆满白花花盐粒的巨大地仓,没有封顶,任盐堆出仓口,显示出商号财力之雄厚。铺子里的左右两侧是打票收钱的帐房,几个先生坐在那里。店铺后面是两进的院落,头进正房据说是住着轮值的帐房先生,左右两厢住着伙计,能有二十几名,二进是仓库,只有东厢住着五个护院,并开了一个侧门,便于上货的车辆进出。

    而“通来记”独立成院,前面南侧开正门,是县城里的主要大街——前街,东侧与西侧虽也是店铺,但各有一条八尺宽窄的胡同相隔,后院的背面与民居间有条丈许宽窄的窄路。

    两个人乔装成乞丐,绕着“通来记”的店铺前后能有十几圈,轩辕岚确定这里的环境与自己以前的记忆完全相符后,领着雷惊天继续乞讨去也。

    临到天色已黑,城门关闭,轩辕岚带着雷惊天要回土地庙继续等到半夜,雷惊天拉住轩辕岚,“阿岚,我们不能回去了。”

    “为什么?”轩辕岚奇怪的看着面前的友人,“我们现在是乞丐,不用怕人认出来的。”

    “就因为我们现在是乞丐,才不能回去了。”雷惊天回道,轩辕岚眼光里流露出迷惑的眼光,新近丧父的少年解释道,“宁蓝云对我讲过,清水县的乞丐不多,就是有一些,也是‘老人’了,互相间都认识,一些新来的乞丐也待不久,我们今晚回去,半夜做事,明天一早消失,或者他们发现我们半夜就消失了,就算我们化了妆,也容易使人联想到我的身上,不如索性现在不回去,造成我们已经离开的假相,半夜做事马上离开,应该更稳妥一些。”

    轩辕岚盯着雷惊天许久,心中惊异这个平时看着质朴的孩子怎么会考虑的如此详细,恰恰弥补自己计划中的一点漏洞,不禁重新评价起雷惊天。“好,”轩辕岚指指前面不远处一个大户人家的后门,“我们就在那里窝一会,寅时做事。”

    巡夜的更夫打出三更的梆子声,雷惊天拉拉轩辕岚的衣服,二人爬起身,取出藏起的包袱,来到“通来记”后院。看着面前近两丈高的围墙,轩辕岚将包袱交给雷惊天,运功脚下轻轻一纵,双手搭上墙顶,心中松口气,好在没有利刃埋在墙头。

    翻身跃进二进庭院,轩辕岚伸出拇指与食指随手卡住扑上来的大狗脖子。这条黑色巨犬人立起来比轩辕岚还要高大,看见一个身影跳进院子,立刻扑将上来,以为能如以往般加餐一番,谁知脖子竟被来人卡住,四爪伸出企图抓挠,身子被压在地上动弹不得。

    这时的巨犬才想起许久没有用过的狂吠,用力抬头伸颈却发现它已经是叫不出声了,耳中闪过一阵脆响,巨犬便看见它的眼睛开始转动,从地面翻转向上,望见那个卡住它脖子的人,是个人类的大孩子,身上衣衫被撕成一条条的,只有眼睛中神光闪烁,发出令它心悸的电芒——这些是巨犬最后的意识了。

    轩辕岚解决掉守夜的巨犬,轻轻的打开侧门,放雷惊天进来。雷惊天借着黯淡的月光,看到地上躺着一条头向后转动半周的巨犬,骇然的瞧瞧轩辕岚,后者耸耸肩,“它想看看我的模样,我就满足一下它的愿望。”

    轩辕岚蹑手蹑脚的来到几个护院住的东厢房,贴着门倾听房内动静,一阵此起彼伏的鼾声传来,再听听,大约是四个人的声音。这时的他恍惚听到自头进院子传来脚步声音,回头正要躲避,却看见雷惊天在两进院落间的阴暗处扑出,将来人按到在地,死死的捂住来人的嘴。

    来人应该是个七尺高的壮汉,微微飘过来一些酒气,在最初的惊惶过后,看出袭击者仅仅是个半大的孩子,于是运足力气企图将骑在他身上的这个孩子翻到地上。雷惊天虽然高大魁梧,体格远超同龄人,可是对手到底是个成年的壮汉,几次险些被翻到地上。

    既要不让壮汉出声,又要制止壮汉的反扑,雷惊天咬牙切齿的用左手继续捂住那人的嘴,右手伸向他的脖颈,运起紫云真气向下用力,一只手如铁钳般死死锢住那脖颈,很快的,壮汉放弃一切抵抗只是双手伸向脖子,企图使那里的禁锢松开,一切都是徒劳,壮汉的喉结深深的陷入他脖颈的内颈,他绷紧的双腿松懈下来,双手也搭拉在地。

    轩辕岚没有丝毫上前帮忙的意思,目睹全过程后,无视于雷惊天在不知名的壮汉已死后还紧紧的卡住这个倒霉鬼的脖子这种已经没有功用的行为,伸手慢慢推开二进东厢的房门。借着不亮的月色,他看见门左侧有一排通铺,靠门的铺位空着,应该是门外的倒霉鬼的床位。

    放轻脚步来到通铺前,伸手搭上挨着空位的那家伙的脖子,嘴角现出一丝微笑,玄玉功运转,手腕一翻,鼾声停止。依次下去,直到最后一个人,仿佛有所感应般,这个人眼睛突然睁开,可是已经迟了,他的脖颈为人掌握,那只手掌是如此的有力,只狠狠向一侧转动,这个打手只觉眼前人影一闪,他便只能永远去注视身旁的墙壁。

    解决完几个护院,轩辕岚取来他们挂在墙上的朴刀,出门扔给尚有些惶恐的雷惊天,二人顺着两进院落间的过道进入头进院。

    轩辕岚来到正房,挑开房门,将正在熟睡的帐房先生赶到院落,留下雷惊天看守,轩辕岚进到头进东厢房,叫醒那十几个伙计,不等这些人明白过来,抡起刀砍掉邻近一个伙计的脑袋,鲜血如泉涌样喷射出来。红色的液体,突然弥漫整个房间的浓重血腥味道,令其他所有伙计们立刻明白自己的处境,乖乖的走到头进院。

    西厢房的伙计们听到动静,刚刚自熟睡中回转,尚不清楚发生了什么问题,就见到雷惊天猛的踹开门冲进来,正一刀、反一刀剁掉两个人的大好头颅,他们哪里还会不清楚发生什么事情,立时都老老实实的出得房来。

    轩辕岚制住所有人的哑穴,自己逼着帐房先生去取留在店里的银币。这个帐房先生看见二人不分青红皂白就杀掉三个人,怎么敢说半个不字,手脚麻利的打开钱柜,将前一天留下的二百多银币取了出来。轩辕岚拿着银币,突然问道,“你们‘通来记’里有好人么?”

    帐房先生心中咧咧嘴,‘通来记’里会有什么好人么?平日里且不说那些来自于泼皮无赖的伙计经常打骂顾客,光是他们打死的人命就有十来条,若是好人也不会在“通来记”干长久了。

    他自己这群帐房平日里不也是强买强卖,肆意加价、缺斤少两,只有别人看他的颜色,哪里想到现在也会看别人眼色求生存。于是强装笑脸回答,“这个……这个……那些伙计肯定没有一个好人了,都是些泼皮无赖罢了,大侠高见,我倒是真真正正的好人呀。”

    轩辕岚看着帐房先生那头皮几乎碰到地面的鞠躬姿势,心下鄙夷,随口回答,“是么?那我奖赏你样东西。”不待这个帐房先生回答,手起刀落,把那颗足有四十斤重的肥大头颅剁下。

    来到院子,看见雷惊天还在老老实实的看着那些伙计,奇怪的问,“怎么还不动手,难道要带他们走么?”雷惊天愣了愣,才会意的反手一刀刺进身边那名伙计的胸膛,抽刀又将另外一个伙计的半个脑袋砍下,登时红的、黄的、白的液体、半液体洒了一地,其他的伙计看着不好,虽然说不出话来,也知道四下逃窜,轩辕岚运起轻功在外围拦阻,只是将那些伙计的腿砍断,最后都由雷惊天上前补上一刀结果他们的性命。

    仅仅片刻功夫,所有二十几个人全都倒地,轩辕岚怕不死,一边清点人数一边将所有人的脑袋砍下。回到后院取来包袱内地硫磺散在仓库和前面店铺内,又用“通来记”的所有引火之物淋满两进的房屋,最后在院子中间的尸体上面堆放上柴火,仔细查看没有留下蛛丝马迹后,轩辕岚在灶房引来一支火把,交给雷惊天,“还是你来。”

    雷惊天想不到自己的朋友杀人以后还要放火,犹豫许久。“做事就要彻底,为了报仇我们来杀这些人,但是我们不可能把自己牵连进去,然后消灭掉所有痕迹,所以我认为,只有破坏这里的一切,才能真正掩盖掉所有可能遗留的痕迹。”轩辕岚慢条丝缕的解释自己放火的原因,一副不怕你不同意的神情。

    雷惊天知道友人的话还是有道理的,再不犹豫,接过火把,投进后院的盐库内。腾的,那些早已洒上去的硫磺被引燃,轩辕岚迅速的在头进院内点燃房子和柴火。

    二人看着“通来记”内几处火头升起,正要离开,后院侧门外一声轻轻的惊呼,轩辕岚敏捷的窜出门外,看见一名更夫正惊惶失措的逃走。轩辕岚马上运起轻功追上,挥臂将之劈倒,又补上一刀保证死绝,将尸体拉回“通来记”,扔到火堆内。

    雷惊天恐惧的看着轩辕岚的行为,杀人者好似不觉,拽着友人逃离现场,几个转弯过后,来到城墙边。这时“通来记”的火势已经起来,守城的军士看到,晓得是县令的产业,急忙赶去救火。二人乘着混乱登上城墙,看着下面七丈外黑黢黢的地面,一狠心跳下去。好在二人学过轻功,这样高度跳下,除了在地上多打几个滚外,还真没有造成什么伤害。落地后的二人,玩命似的跑离县城。

    是夜,清水县城内“通来记”盐铺走水,由于百姓、兵士救援不及,整个店铺烧成白地。当然了,当夜来救火的人在发现是“通来记”走水后,纷纷后退围观,即使县衙来人督促救火,也只是一只盆端半盆水,向空中一丢,平白浇向地面一多半,这样的救火法子连来宦臣亲自来到现场也没有办法。

    而“通来记”与四周间隔,故而其他店铺、民居没有丝毫损失,独有其一家被全部烧毁。事后统计,共烧掉粗盐三千石,银币二百余枚,经过忤作调查,所有“通来记”伙计、帐房均在火起前业已被杀。显然,这场火是为了掩盖现场而放。一次二十几条人命的大案,自然引起郡中的重视,郡守下令限期破案。

    虽然来宦臣怀疑此事是雷惊天做的,但是,谁又会相信,一个十三岁的乡下小子竟将二十几个成年人的杀死后精心布置一个火灾现场,这样要是将雷惊天收入大牢,岂不是笑死人。无法,来宦臣只好上报一个“肃境不力,流匪作案”到郡里了结。

    回到溪山村的二人在村口分手,回家只说是在后山修炼,后来县城消息传来,几个友人心中有数,谁也不再提起。过得几日,雷惊天来到后山轩辕岚的窝棚,看见轩辕岚一个静静独坐,望着天空。

    “你在想什么?”刚刚丧父的少年在朋友身边静立许久,也不见朋友理睬自己。

    “生命、人生。”静思的少年轻轻回答。

    “生命?”显然这个问题距离丧父者太远,有些让他不好理解。

    “你不觉得生命很脆弱么?就好像我们做的事情,就是那么一夜,二十几条人命便没了。”思考的人好像在反思自己的行为。

    点点头,雷惊天看看轩辕岚,张了张嘴,又把自己的话咽了下去。

    “你是想说我为什么要杀那个更夫吧。”领会了这个少年的思想,轩辕岚苦笑,“这就是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法则。”

    “法则?”不明白这个名词在这里的含义,雷惊天探询的望向那双好像智者般的双眼。

    “法则,就是法则,强者生存的法则。”轩辕岚今天好像谈兴很好,“这个世界上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弱者只是任强者蹂躏的对象罢了。就比如,比起你父亲,那些伙计是强者,所以他们打死了你的父亲,还不用偿命。比起伙计,我们是强者,所以我们杀了他们。同样,比起更夫,我们强,可以主宰他的生命,但是一旦放过他,他去依附了相对于我们处于强者地位的县令来宦臣,我们的生命就会被人主宰,为了避免这个结果,我只好杀掉他。”

    “那……”雷惊天思考很久,“……那你要成为强者?成为什么样的强者呢?”

    “呵呵,我不想让别人掌握我的生命,任何人都不行,只有我掌握自己以及别人的命运。”轩辕岚突然意气风发的说出自己的志向。

    “哦,这样啊,”雷惊天看着友人,慢慢的斟酌着用词,“我想,我的志向应该是越少人掌握我的生命越好,最好只有一个人,毕竟我没有你那么大的理想,我希望这个人是你。到底我们是朋友,不是么?”

    轩辕岚一双锐利的目光射进面前少年朋友的眼中,探求他这句话的可信度能有多少。少年雷惊天的眼中清澈纯洁,毫无惊惶与隐瞒。满意的收回目光,轩辕岚伸出手来,“我们是朋友。”

    雷惊天双手握住友人的右手,突然跪倒,学着白虎大陆的风俗,将友人的右手放在头顶。轩辕岚一愣,马上明白过来,自窝棚里抽出一柄佩剑,用剑身分别搭在雷惊天的右肩和左肩,并将剑双手捧起到他的面前。雷惊天同样双手接过佩剑,悬挂在腰间。

    出了雷阿贵的七七丧期,张氏执意卖掉自己家五亩薄田和土坯房子,要带雷惊天回自己在东海郡的娘家,一来是住够了山里的日子,二来是思念父母、离开这个伤心之地,最后就是知道了火灾真像的她胆子小,想带雷惊天躲出去。无法,雷惊天只好和自己的娘离开家乡、朋友、老师,去千里之外的东海郡。

    临行前夜,轩辕岚拼着全身功力,花了一晚时间,打通雷惊天全身除生死二脉以外所有穴道。收功后,雷惊天精神大好,轩辕岚倒似大病一场,脸色苍白,挣扎着听完雷惊天背诵一遍紫云真气的口诀,又将轩辕家的步云十三剑法和裂天枪法交给他,便昏昏沉沉的睡去,连为雷惊天送行都做不到。

    送行时,郭月寒抱怨“岚哥哥”太不象话,连送行都不来。看出大家不知内情的雷惊天只是笑笑,反过来安慰大家。群小一一道别分手后,雷惊天又向坐在一旁的龙天行恭敬的磕了九个头,龙天行也不说什么,只是将一本《武子兵法》、一本《九韬》交给他,回身而去。

    玄武历一二三九年,轩辕岚十六岁,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成年了。

    在父亲为自己行冠礼后,轩辕岚重新提起了一个很早就与轩辕维说过的事情, “我以前的问题,父亲想好没有?”

    “你外出游学没有问题,你这几年的收入我也有所耳闻,足够做盘缠的。可是,小霭还太小,让她现在就去京师大书院学习,还太早了吧……况且你姨娘也会不忍心的,还是让她在你姨娘身边待几年吧。”儿子的能力进展是如此之快,使得轩辕维早就开始不敢忽视儿子的建议,说话也变成商量的口吻。

    “这个,不如我们折中一下,将我的想法说给姨娘,让她来选择,或者也和小霭说,她自己选。”轩辕岚有些迟疑,毕竟这件事比拆散别人母女强不了多少,“而且,我走了以后,还是让姨娘到县城里去住,也方便照顾爹爹,这几年,爹爹的身体好像更憔悴了。”

    “就这样吧,一切看你姨娘的,至于我么,没有什么,身子骨还挺的住,能看到你小子娶媳妇的一天。”轩辕维见儿子出奇的没有坚持自己的意见,知道总算压过儿子一次,有些孩子气的开心起来,调侃起儿子。

    出乎意料的,韩飞燕在听到父子两个一起提出的意见后,没做任何激动的神情,只是平静的问道,“什么时候走,我去准备行囊。”

    两父子有些敬佩、又带着些许内疚的看着眼前坚强的女人,只说不着急出发,至于吃住,是住到宁蓝云在京师的家里,不需要太麻烦。女人点头表示知道,回过身定定的望着正在一边玩一边背诵三字经的女儿,让这对父子知道,面前的女人并不是真的那么坚强的。轩辕岚不禁有些后悔于自己的决定。

    龙天行知道自己的学生们要去京师大书院深造,穷极无聊,决定也去京师好看着学生们。但是方闻达却有不同的认知,他认为:龙先生是去宁蓝云家蹭饭了。原因无他,在拜师后,龙天行的三餐全部由宁蓝云包办,令众人跌破眼镜的是,一向娇生惯养、不识女红的陶朱行二小姐竟做的一手好菜!这事让大家刮目相看,也让方闻达在六年里,因为到龙天行这里蹭饭,而欠了宁蓝云一屁股饭钱——谁让宁蓝云的菜价总是风云变幻、高低不定呢。

    由于有宁家的车马、保镖护送,更有龙天行随行,众人的父母极是放心,只在分别时刻露出神伤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