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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明白得太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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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硬要鸡蛋里挑骨头,个子似乎小点儿,小胳膊也细了点儿,好像……好像还不会说话。

    三周岁了还不会说话,也不出声。保姆给他什么他就接着,顶多只会用手指一下。

    保姆正跟他数花圃里有多少朵雏菊的时候,忽然从小洋楼里发出一声尖叫。一转头的工夫,就见那个女人披散着头发冲了出来。她竟然突然醒来了。

    女人一把拽过孩子。孩子个头小,被她捉住一只胳膊,便不得不踮起了脚尖,半拎半吊着。女人扬手就甩了保姆一巴掌,就听啪的一声,保姆踉跄着倒退一步,顿时红肿了半边脸。吓得他瞪圆眼睛,大哭起来。

    女人白刷刷着一张脸,身体一个劲儿地发着抖。她像看着仇人那样,血红着眼睛盯紧了保姆。她用力地咬着牙,牙齿都快咬碎了,才从齿缝里迸出了一个一个的字。

    你也想把我的孩子带走吗?

    保姆惶恐急了,顾不得脸上火烧火燎的痛拼命地摆手,唔唔啊啊地做着手势。

    但是女人根本不愿理睬,拽着孩子向小洋楼里走去。孩子跟不上大人的步伐,没几步就跌倒了,她就拦腰把他提溜在自己的腰间,任凭孩子哭得炸弹一样响,急匆匆地进了门。

    嘭的一声!门又死死地关上了。

    故事讲到这里,于谦和暂停了。眼睛里隐隐约约有水光在闪动,似乎沉浸到了故事里,又似乎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讲下去。

    他自己也觉得心情略微怪异了些。这么多年来,他不只一次假想这一天的到来,想说的话在脑子里上演了几千遍,真到了说的时候,竟然和原来想的一点儿都不一样了。

    他本来不想讲这个故事的。

    只想求一个痛快罢了。

    按照原来的剧本,他就该让丁树海顺顺当当地解开红色缎带。当那个老男人看到礼物的一刹那,六十岁的脸上露出非常精彩的表情时,他就可以大笑一场,再说几句恶毒淋漓的话,然后将一切抛在脑后,潇洒离去。他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在那一刻突然阻止了他,要讲那个无聊的故事。

    乱了,真的乱了。

    于谦和不期然的黯然沉寂,让听众们也陷入了静默。

    方煜文望了一眼丁树海。刚及耳顺之年的男人一言不发地望着讲故事的人,放在沙发扶手上的左手却不知为何在悄悄地用力,黑色真皮很明显地凹陷出五指印痕。

    方煜文看在眼里,心头微微一动。便问:“那个保姆被辞退了吗?”

    于谦和方微微动了一下眼珠,清醒过来:“没有。女人仍然雇佣她,买菜、交水电费……打点一切需要出门的事务,但是从那天开始,不允许她再踏进小洋房一步。”

    “那个孩子呢?”方煜文接着问,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却不敢相信,“他再也没有出过小洋房?”

    于谦和想了一想,终于知道该怎样讲完这个故事了。

    保姆从此不被允许进门,但是她还是有机会见到那个孩子。每次女人在楼下拿完菜,开始在厨房里忙碌,孩子就会在二楼的阳台上,搬一张小凳子,站在小凳子上看下来。

    那个时候,保姆就会从穿过花圃通往外面的那条石板小径上悄悄地折回,站到阳台下朝他笑一笑,招一招手。有时也会扔上来一些小玩意儿,都是吃的,吃完了就不怕被女人发现。有一吃就酸得叫人直流口水的小山楂,有红得像小樱桃的枸杞果子,也有黑不溜丢像一串串迷你葡萄的桑葚——都是小地方才有的土生土长的新鲜货。

    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孩子也渐渐长高了,从踮起脚尖也只能勉强在阳台上露出半个脑袋,到可以将大半个上身趴在阳台上。但是他一直保留了站在小凳子上的习惯,他总觉得那张小凳子可以让他看得更远。

    有一天,他果真从远远的路上看见了一辆车。那辆车慢慢悠悠地向他开来,渐渐的,可以听见阵阵欢声笑语,似乎有一个小女孩的声音一会儿叫着爸爸,一会儿又叫着妈妈。他不由自主地又踮起了脚尖,拼命伸长了脖子。小车在隔壁的那幢小洋房前停下了。

    然后,一对年轻的父母领着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女孩下了车。爸爸拎着大大小小的行李,妈妈只斜背了一只包,双手抱紧了小女孩。小女孩的手里抱着一只色彩斑斓的花皮球。

    他们一起走进了小洋房。

    当年女人买下这幢小洋房的时候,大家都以为那幢也快了,却没想到一直等到那年。

    那年,他九岁了。

    从此,保姆便不再是他唯一的等待。他经常可以从阳台上看到小女孩在楼下的花圃边拍花皮球。花圃原本就是两幢小洋房共用的,女人虽然讨厌也不好说什么。

    小女孩头发微卷,眼睛又大又圆,长得像个洋娃娃。她经常梳两个羊角辫,一拍皮球,羊角辫便会一跳一跳的。起先她朝他招手,要他一起下来玩,后来明白他不能出门后,便会朝他笑,然后一边卖力地拍球给他看,一边大声地说一首童谣给他听。童谣很稚拙,寥寥数语,听不上几遍,他便也会在阳台上一边轻轻地拍手,一边低低地说。

    花皮球,圆又圆。姐姐拍,弟弟拍。姐姐弟弟一起玩。

    说得高兴起来的时候,他会在小凳子上跳起来,有一次还不小心摔了下来。但幸运的是,从来没有被女人发现过。

    偶尔有人经过洋房便会停下来,看看他,又看看她,便会笑着说还真像姐弟两个。

    这样又过去了半年。

    小县城不知从何时生出了一种奇怪的谣言:那个男孩其实是女人和女孩爸爸私通生下的。证据就是两个孩子长得那么像,简直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又恰巧住在一起。哪有那么巧的事!

    传来传去,终于传到了女人的耳朵里。

    听到谣言的那一天,女人却表现得异常的平静。正好就穿着刚来到县城时穿的那件大红绸缎银白牡丹的旗袍。

    她第一次站在阳台上,看小女孩自己拍球玩。她看了很久很久,连孩子午睡醒来,揉着眼睛站在她身后也没有发觉。

    他还记得那时她的背影。轻轻扭着细腰斜倚在阳台上,一条腿伸直了,一条微微弯曲,只有脚掌点着地面。大红色的绸缎衬得头发乌黑油亮,皮肤欺霜赛雪。但是最最漂亮的,还是她舒展了一边手臂,虚扶在阳台上的手。手指是那么的修长,根根骨节细巧圆润,阳光一照真仿佛白玉一般显露出一种通透的莹光。

    他正想要叫女人的时候,忽然听见女人笑了一声,像是嘲讽的,又像叹息地说,真是丑得让人伤心!

    那个时候的他年纪真是太小了,完全听不懂那样的笑声,只是觉得很奇怪。直到很多年以后一次又一次地在梦里又听见那一声笑,他才慢慢地明白过来。

    那不是笑。

    于谦和哭了。眼泪无声地从眼眶里掉落,顺着脸颊一路流淌到微微抬起的下巴。他伸手轻轻掩住嘴唇,好像那样就不会让自己发出任何软弱的声音,但是手指却随着他的呼吸不易察觉地细细颤抖。

    “那是一种绝望。”他深吸了一口气,决定继续说下去,“绝望到连眼泪也流不下来,连哀怨也不能有,只能笑自己。笑自己太蠢,把自己弄到今天这步田地。谁也怪不了。”

    “可惜,”说着,也不禁轻轻扬了一下嘴角,“那个孩子,明白得太迟了!”

    女人发觉了他,转头朝他温柔的一笑,然后张开纤细的双臂给了他一个拥抱。他说他渴了,女人便去给他准备饮料。

    一杯深褐色的,却又透着点儿暗红的液体。

    他以为是酸梅汤,一拿到手中便喝了一大口。冲进口腔里的,只有淡淡的酸梅清香,更浓重的,是一种奇怪的味道。那可怕的气味像澎湃的潮水一样席卷了整个味蕾,一直闯进大脑。

    他哇的一声吐了出来,但始终有一些液体顺着喉咙流进了胃里。他开始吐出中午吃下的饭菜,吐到胃里空空、蜷缩在地上,还在不停地干呕,呕得喉咙里开始泛起一股子血腥气味。那气味变成了某种生长着钩爪的怪异生物,使出了浑身解数死死地占据了整个消化道。

    就好像他从一开始喝的,就是一杯血。

    妈妈!他大哭着问女人,一只手抱着自己的肚子,一只手向她伸去,他也不知道想要她做什么,只是哽咽着又叫了一声,妈妈!

    看见他哭,女人干涸的眼里似乎也闪动起了泪光,可她只是静静地看着,看着他努力地伸着手,一遍又一遍地叫她。她看着他躺在一片呕吐物旁哭得喘不过气,脸色发白、浑身冷汗,一直到力气用尽,不得不渐渐放低伸出去的手,再到连哭的力气都消失。

    到他精疲力竭得安静下来。

    女人的眼泪始终没能流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