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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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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爸的车停在路的尽头,接下来就没有去路了,上去的山只有可供一半人行走的长路,并且还是高高的土坡,别说是车辆,就算是自行车也没办法上的去,也只有人的双腿这般精巧的东西,才能灵巧的上山去。

    马小明背着登山包,里面放了水和干粮。换上一声运动衣的老妈看起来像是她的姐姐,扎着马尾辫显得十分年轻。迈起步子来也显得很是灵动,现在那些娇生惯养的女孩子,是决计走不了这种山路的。

    “小明,怎么样,这路还行吧?”

    马小明微微笑着,他的体力现在属于很厉害的那种人了,闲庭信步的走着,并缓声问道:“话说老妈,为什么外公和外婆不住在城市里非要住在山里呢?咱家又不是没有那个条件!”

    老妈苦笑摇了摇头,紧接着叹气道:“一来呢,你外公那个人性子硬的很,是个读书人,一生不吃嗟来之食。二来,你外公好养马,山外面也不能养马。你外婆也特别喜欢桃树,他们那山上几乎满山都是桃树……可惜,三四月才能盛放的。”

    马小明微微点了点头,也算是人各有志强求不得吧。这种事情,也确实不能说人家什么。

    不过要说,这路虽然很远,但是走起来并不是那么无趣。上了这小山道,下山进了沟,基本都是只够一个人通行的小路而已,根本没有任何一条大道能通到山里去。不过在这小路里面行进,曲折蜿蜒的,周遭花花草草,虽然通天都枯了也很有意思,感觉路途都慢了许多。

    上山以后,他们就能远远看到山上的一个村子,有老头子在田梗上咕嘟嘟抽着烟枪,也有背着柴火的人,这和尚云市相比,完全就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在这里,人的衣服,草的身上,都映着一股雾蒙蒙的山色,所以色泽没有外界那么亮丽。可能这就是淳朴的乡土气吧。

    马小明想:假如他从出生就生活在这个地方,没有上过幼儿园,每个周末都要走十几里的山路回家。那应该会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感受吧。

    但是没有什么好说的,就算是乡村,也不会凄凉。没有想象中那么落魄,或者落魄也不干他们的事情。同样的二十四个小时,在你不知道的一个地方,有一个你不知道的人,你不知道他竟会那么难过,那么伤心。那么难过和伤心了二十四个小时。

    踏过三重山之后,总算是快要到地方了。她妈妈擦了一把汗水,马小明虽然呼了一口气有点儿疲乏,但还真的没感觉会太不好受。这三重山之后,就到了一片平原地带,准确来说应该是盆地,这里的四周都被山包围了,并不是非常大的一片地方吧应该。

    这里有山泉流过的小溪,地势非常的平坦。当然,不大的意思是要在这里安排一个村落会有点儿措手不及,但是如果只有几十户人家生活,这里还是显得无比宽敞。比如上百匹马,它们在这里奔腾,一点儿也不显得拥挤。

    “看见那座山了吗?那户人家就是你外婆家。”妈妈道。

    外婆家还真是孤僻。马小明想。

    小山丘上只有一户人家,围了老大的一片栅栏,稻草人在菜园子里面笑开了花,吓得麻雀一惊一乍。

    老妈在这平原前头吹了一声口哨,忽然一片黑马就从马群中冲了出来,欢快的踏着蹄子。老妈激动的喊了一声:“小黑,好久不见!”

    黑马长嘶仿佛是回应一般,老妈拍了拍他的脑袋,紧接着一拉缰绳窜了上去,对马小明伸出一只手,道:“来,上来!”

    马小明连忙点了点头,内心曾一刻闪过一丝欣喜和新奇的感觉,但是刚刚上马之后,他的心态就立刻重新平和了下来,不止因为发现骑马是一件并不难的事情。还因为他的古怪又开始发作了。

    一边策马崩腾,摇了摇头。嗯……都没什么,什么都没什么。

    上马之后,算是歇了一下脚,不过也是很快要到外公家门口了。老妈上马之后,就英姿十足,仿佛变了一个人,根本不像是在家里那个普通至极的家庭主妇,反而像是要化身一个女侠似得,娇喝着“驾”,脸上洋溢着放肆的笑容。

    就好像,她原本就应该适应这种自由不羁的生活似得。

    “女儿回来了!哎呦……外孙子也来了!老伴老伴,快出来快出来!”外公举着一杆烟枪坐在山丘上,老远就用他那双绿豆大点儿但十分聚光的眼睛看到了他们的到了,刚一到,外公就兴奋的走过来,准备一把抱起他来着,可惜现在已经太重了。

    外公无奈的摇头道:“不行咯,老咯!连外孙子都抱不起来了!“

    “说啥呢?小明都这么高的个儿了!我也抱不起来啊!现在啊,都该他来抱你了!“老妈一边说着,就往院子里走去了。

    马小明也微微笑着和外公外婆打了招呼。

    虽然外公和外婆住的比较深,但是他们的生活状况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差。严格来说的话,外公家其实也是有钱人。只是他们长期居住在深山之中,容易被遗忘罢了。比如那将近百匹的马群,大多还都是不错的好马,折价怎么也得上百万。

    外公家这座小二层是外公和外婆两个人靠着双手修建成的,地方不大。走进去之后,一个外公巧手制作的木板床就占据了占地面积的四分之一。中间架着炉子,几张木凳叠起来放着,还有一个竹藤制造的三人沙发,和两个一人躺椅。

    这都是外公自己的手笔,可见他究竟是一个多么手巧心细的人。竹篓什么的,全部都会编造。屋子的地面只是水泥渡了一层,但是特别的干净。据说外婆是处女座,也不知是真是假。

    “转眼不见,小明都这么大了,能自己走到山里来了!这时光过起来还真是快!“外公笑着,靠在床上,床上摆了一个桌子,桌子上放好了酒菜。酒是外婆酿的桃花酒,菜也不缺,酱香牛肉腿全鸡,都特么的是硬菜!而且是杠杠的硬菜。

    桃花酒是真的香,马小明都免不了俗的多喝了一些。老妈每次来的时候基本都不带什么花样儿形状的礼物,毕竟路途实在太远,只是带了点儿外公外婆常用的东西。太金贵的东西也没用,在这儿用不上。

    外公外婆其实并不老,老妈才三十多岁,外公和他爸差不多,也是六十岁。至于外婆,五十出头而已。这家人从年龄上,的确是超凡脱俗的。外公这个民族原本就结婚的早,外公算迟的,二十多岁,外婆十多岁就结婚了。

    “外公,你每年养这么多匹马,是怎么卖出去的呀?“马小明有点儿奇怪,这种山路,群马也不太好走的。

    外公哈哈的笑了笑,道:“哈哈,外公我干嘛要卖掉?这些马儿现在成年的都还不多,等到壮年的时候,我就送出去买上两三匹,马匹数量最高的时候没有超过120,最低的时候没低到90,现在还有99匹马,不过这两天有只要生了。马上就能补充一百只了。“

    “哎呀!你看说啥来啥,马儿快生了!“他正说着,外婆忽然开口道。

    外公立刻便笑了起来,道:“那快……那快,我们去看看!“

    外公弄马儿是有一手的,外公一边走着,一边对马小明道:“小明!今天产马的这配种可厉害的很!绝对是匹好马,待会儿站在外公前面,把这小马驹给你预定了。马儿和人一样,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虽然没有马儿妈妈好,但也是最亲热的!“

    “你看你妈妈的小黑,就是他小时候我给接生的,现在神骏的很。今天这马儿,照我这么多年的经验,更加不简单!“

    外公继续说着,道:“小明啊!这养马儿,必须是从小马驹养起来的最为亲热。并且骑上去,有可能达到人马合一的地步,频率默契那都是一顶一的。做什么事情都一样,你看那些玩儿马的,虽然能降服一条好马,但总是没有从小养的马儿那般默契!“

    外公接生的同时对马小明教导的,于是马小明就遇到了自己人生中第一匹小马驹朋友。小马驹刚睁开眼的第一眼就看到它的笑容,生下来就比较大,竟灵动的想要蹭到他升上来,过了一会儿之后,它才认清楚自己真正的母亲,开始喝奶去了。不过灵动的眼睛还是一直看着马小明,似乎是在奇怪。

    也许是在奇怪为什么马小明和他长的不一样,也许是因为相互之间已经有了足够的亲热。

    过了一会儿,他挥挥手和马儿告别。小马驹竟然也呢喃了几声,然而自己的老妈和外婆对它招手的时候,它则傲娇的不闻不问。实际上,这世界上所有的生物都是有一定的灵性的,体验在马儿身上的时候,是更加脱颖而出。

    虽然人们都说狗是人类的朋友,因为比较灵。然而对于真正懂的人来说,这个世界上最适合和人类做朋友的就是马了,他们比狗更加的通灵,建造亲热的感情之后,更加的容易驯养。并且一只好马在认主之后,它们是宁愿死都不会选择第二个主人的。

    狗丢了之后,可以自己跑回家。但是假如主人丢了一只良马,过几天再去看的话,它会变成一匹死马。马儿比狗更加的傲气和坚定。

    当晚吃过晚饭之后,他们住在外公家的二楼。二层小楼,一层是他们住的地方。二楼也经常清扫,非常的干净。这里时时刻刻都为妈妈准备着一片地方。外公家没有儿子,只有老妈这么一个独生女。

    清静的夜晚有些冷冽,月亮在高空之上,透过窗子就可以看得到。风吹动山上的树,整个盆地也映照的十分皎洁。住在这种地方,恐怕没有多久,人的整个灵魂都可以变得清静起来,可以什么都不想的去参悟自己的生活吧!

    也就是在这一刻,马小明有点儿迷茫了起来。

    他发觉,比之在城市里那种热火的生活,他有点儿迷恋像是今天一样干净的旅程,他很喜欢这个清静的地方。也喜欢这种什么都不用考虑,不用争夺计较攀比,干净的甚至似乎有些寂寞的生活。

    就沉入这样的生活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