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作者:约瑟芬·铁伊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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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下午,卡拉丁再度出现在病房。格兰特已经走到窗户那边又走了回来。他太扬扬得意了,以至于小不点按捺不住地提醒说,这是一个十八个月大的小孩都会做的事。但今天没什么可以让格兰特淡定。

    “你以为会让我在这里待上几个月,是不是?”他自得地说。

    “看到你如此迅速地康复,我们非常高兴,”她一本正经地说,然后补充道,“当然,我们也非常高兴,你的病床空出来了。”

    接着,走廊传来咔嗒声。她的金色卷发和浆得笔挺的制服都消失了。

    格兰特躺在床上,以近乎悲悯的眼神注视着他这小小的牢房。

    站在极点抑或珠穆朗玛峰的人,都不会拥有一个久困在床的人站在窗边的那种释然。格兰特此时大约就是这样的感觉。

    他明天就回家了,在家能得到廷克太太的百般呵护。他每天将不得不在床上躺半天的时间,并且只有在手杖的帮助下才能走路,可他能独立行事了。没人对他发号指令了。不再受限于小矮个儿高效的监护,也终于摆脱了应接不暇的善意怜悯。

    想想都觉得前途光明。

    威廉姆斯警长在埃塞克斯办完杂事后,顺道来看他。格兰特把赞美上帝的颂歌畅快地向他倾吐了一番。现在,他眼巴巴地渴望玛塔的到来,以便能在她面前炫耀他重拾的男子汉气概。

    “史书进展得如何?”威廉姆斯问。

    “好极了。我已验证它们完全是错的。”

    威廉姆斯咧嘴一笑。“我希望有一部禁止歪曲事实的法律。”他说。

    “军情五处不会喜欢。最后可能会变成叛国罪或叛逆罪等诸如此类的罪状。现在世事难料,如果我是你,我会小心点。”

    “我发誓,在有生之年,我再也不愿相信只在一本史书中读到的任何东西了。”

    “你得容许有例外,”威廉姆斯执拗而理智地指出,“维多利亚女王是真实的,并且我想尤利乌斯·恺撒确实入侵过英国。还有1066年。”

    “我开始对1066年的事深表怀疑。我知道你在埃塞克斯忙得不可开交,那是个什么样的家伙?”

    “一个十足讨厌的小浑蛋。自从九岁时开始偷他妈妈的零花钱,就没受到严厉的管教。在他十二岁时,要是狠狠抽他一顿,或许能救他一命。眼下在杏花开放前,他就要被吊死。今年会是早春年。我这几天傍晚一直在侍弄花园,因为白天已经越来越长了。再度呼吸到新鲜空气,你一定会很高兴。”

    不愧是一个年轻时挨过皮带抽打的男人。他乐观、理智、沉着地离开了。

    格兰特渴望见到来自外面世界的其他访客,以便马上能再次成为他们中的一员。熟悉而犹豫不决的敲门声传来时,他大为高兴。

    “请进,布伦特!”他开心地叫道。

    布伦特接着走了进来。

    不过,进来的布伦特,却不是上次出去的那个布伦特了。

    喜悦消失了,最近在他身上看到的那种豪放感也荡然无存。

    他再也不是先驱者卡拉丁,再也不是拓荒者卡拉丁了。

    他只是个穿着过长过大的外套、清瘦的年轻人。他的表情看起来幼稚、惊愕而怅然若失。

    他无精打采、动作不协调地穿过房间时,格兰特沮丧地注视着。

    今天,他的袖珍口袋也没露出那沓笔记纸。

    哦,好吧,格兰特豁达地想,过程还是很有趣的。

    某个地方一定出了岔子。一个人不能用轻松业余的方式从事认真的研究,并希望借此证明什么。任何人都不会期望,一个业余爱好者走进警察局就破了个让职业警察束手无策的案子。所以他凭什么竟然认为自己比史学家更聪明。他原本想向自己证明,他对画像中的人脸有着正确的洞察力,早先把罪犯放到了法官席而不是受审席上,原本想洗刷自己的耻辱。不过,他将欣然接受错误。也许他自讨苦吃。也许,在内心深处,他对自己的洞察力已经相当满意了。

    “您好,格兰特先生。”

    “你好,布伦特。”

    事实上,对小伙子来说,这实在糟透了。他还处在期盼奇迹会发生的年龄,还处在对气球竟然会爆而惊讶的年龄。

    “你看起来略微有点难过,”他欢快地对小伙子说,“有什么事情不对劲吗?”

    “一切。”

    卡拉丁坐在椅子上,凝视着窗外。

    “难道这些该死的麻雀不会让您烦恼吗?”他烦躁地问。

    “怎么了?你发现在理查死前,关于男孩失踪的广为流传的新闻了吗?”

    “哦,比这个还糟。”

    “啊,有文字记载?一封信?”

    “不是这样,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更糟的事,非常非常基本的问题。我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你。”他怒视着叽喳的麻雀,“这些该死的鸟。格兰特先生,我现在永远写不了那本书了。”

    “布伦特。为什么写不了了?”

    “因为这已经不是新鲜事了。自始至终,每个人都知道那些事情。”

    “知道?知道什么?”

    “知道理查根本不是杀害那两个孩子的凶手,诸如此类的事。”

    “他们已经知道了?从什么时候?”

    “呃,好几百年了。”

    “振作起来,小朋友。自从事情发生到现在,也不过总共四百年的时间。”

    “我知道。不过没什么差别。人们知道理查不是凶手已经好几百年了————”

    “你能不能别哭丧着脸,而说说正经话。什么时间第一次开始给他恢复名誉的?”

    “开始?哦,第一次有效契机到来时。”

    “那是什么时间?”

    “都铎王朝一结束就不会因言获罪了。”

    “你的意思是说斯图亚特王朝时代?”

    “没错,我想————是这样。十七世纪时,一个叫巴克的人撰文为他洗刷冤屈,十八世纪时为他辩护的是贺拉斯·沃波尔,而十九世纪时则是一个叫马卡姆的人。”

    “那么二十世纪是谁?”

    “据我所知还没有。”

    “那么你来做又有什么不对吗?”

    “你不知道吗?这不一样。这样就不会是一个伟大的发现了!”他强调了伟大的发现这句话。

    格兰特向他微微一笑:“哦,得了!要是你不能成为一名领导变革运动的先驱者,就别指望从灌木丛就能采摘到伟大发现。”

    “一场运动?”

    “当然。”

    “反对什么?”

    “汤尼潘帝。”

    小伙子脸上茫然的表情消失了。好像一个人刚刚读了一则笑话,突然被逗乐了。“这是愚蠢到难以置信的名字,是不是?”他评论道。

    “如果人们在三百五十年前就指明理查不是谋杀他侄子的凶手,而今天的教科书却还简单明了、无条件地说他是凶手,那么在我看来,汤尼潘帝已经误导大家很久了。该是你开始忙碌的时候了。”

    “不过,既然像沃波尔那样的人都失败了,我又能做些什么?”

    “古谚说水滴石穿。”

    “格兰特先生,我立刻觉得自己就是极其微弱、微不足道的水滴。”

    “瞧,我不得不说你。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自哀自怜的人。那还未足以开始形成当头棒喝英国公众的氛围。实际上,你将会贡献出出足够的分量。”

    “因为我之前从未写过书,您是指这个?”

    “不对,根本没有一点关系。不管怎样,许多人的处女作是他们的最佳作品,那是他们最想写的一本著作。不,我是指一些人自从离开学校,从来没有读过一本史书。他们会觉得自己有资格对你的作品夸夸其谈。他们会谴责你为理查洗白:‘洗白’有贬义的印象,而‘恢复名誉’没有,因此他们会称之为‘洗白’。少数人会查《大英百科全书》,然后觉得自己更有资格进一步介入。这些人的笑声会淹没你,而不是鞭挞你。而严肃的历史学家们甚至不屑评论你。”

    “上帝做证,我会让他们评论我!”卡拉丁说。

    “嘿!听起来更像赢得王权的勇气。”

    “我们没有王权。”卡拉丁提醒他。

    “哦,不,你们有的,”格兰特心平气和地说,“我们的王权和你们的王权之间唯一的区别是,你们在经济领域夺取了王权,而我们则在世界大大小小的土地夺去了王权。当你得知自己的作品并非独创,在这样的打击下,你已经写了一部分了吧?”

    “没错,我已经完成两章了。”

    “你把它们怎么处理了?你没把它们扔掉,是吧?”

    “是这样,差一点儿。我差一点儿就把它们扔进炉火里。”

    “是什么阻止了你?”

    “那是一个电炉。”卡拉丁自然、放松地舒展着他的长腿,开始喜上眉梢。

    “老兄,我已经感觉好多了。我迫不及待地想把一些实话倒进英国公众的嘴里。我体内澎湃的简直是卡拉丁一世的血。”

    “听起来像充满敌意的狂热。”

    “他是最冷酷无情且野性难驯的老鹰。他白手起家。从伐木工做起,最终拥有一幢文艺复兴时期的城堡,两艘游艇和一个私人车厢。你知道吗,火车的车厢。车厢挂有带有绒球的绿色丝质窗帘,内部镶嵌着你得亲眼见到才会相信的木器。人们普遍认为,尤其要经过卡拉丁三世,卡拉丁家族的血液才会逐渐变稀。不过,就在此刻,我完全是卡拉丁一世。当时老人家想买一片独特的森林,可有人说那不能买。我知道他的感受了。老兄,我要进城一趟。”

    “好极了,”格兰特温和地说,“期待拜读你的献词。”他从桌上取过他的信笺,递过去。

    “我做了警察做的那种结案陈词,也许对你得出结论会有所帮助。”

    卡拉丁接过来,毕恭毕敬地注视着。

    “把它撕下来带走吧,我已经完稿了。”

    “我想,过一两个星期,你将忙碌于真实的案子调查,而无暇关心这————这种学术性的了。”卡拉丁有点儿怅然若失地说。

    “我永远也享受不到这个案子带给我的乐趣。”格兰特真切地说,他瞥了一眼一直靠在那堆书上的画像,“当你垂头丧气地进来时,我受到的打击,比你想象中的更大,以为一切都支离破碎了。”

    他回头注视着画像说:“玛塔觉得他有点像伟大的洛伦佐。她的朋友詹姆斯觉得这是一副圣贤的面孔。我的外科医师觉得这是一张跛子的脸。威廉姆斯警长认为他看起来像一个伟大的法官。不过我认为,也许护士长最一语中的。”

    “她说什么了?”

    “她说这是张满脸痛苦的脸。”

    “是这样。没错,我也这么认为。那么你终究还有什么疑虑?”

    “不,没有。他无法摆脱痛苦的折磨。在生命的最后两年里,他一定遭受了意外而又沉重的打击。原本每一件事都进展顺利:英格兰已稳定下来,内战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脑海中,国泰民安,贸易兴盛,一片繁荣的景象。从米德尔赫姆到温斯利代尔,远望过去,风光肯定怡人。然而,在短短两年间————他的妻子、儿子、和平。”

    “我知道有一个他当时并未遭受的痛苦。”

    “哪一个?”

    “几百年来,他的名字引起一片嘘声,成为尽人皆知的笑柄。”

    “是这样,那才是令他极度心碎的痛苦。我个人发现了确凿的论据,能证实理查清清白白,没有任何篡位计划。你知道是什么吗?”

    “不知道,是什么?”

    “论据是当斯蒂灵顿透露消息时,他势必会召集来自北方的军队。如果他事先知道斯蒂灵顿要说的任何内情,或计划让斯蒂灵顿帮他捏造假话,他将会亲自率领军队,即使不前往伦敦也会就近前往伦敦周围诸郡。他先是给约克镇寄了一封加急信,又写信给他的内维尔表兄弟。这是他对斯蒂灵顿的自白完全措手不及的证据。”

    “是这样。他提出对绅士进行训练,期望能接管摄政权。当抵达北安普敦时,他应对伍德维尔家族的麻烦事,不过那没令他惊慌失措。他肃清了伍德维尔家族的两千人马,然后若无其事地前往伦敦。就他当时来说,在他面前,除了还要准备一场传统的加冕礼外,并没有其他重要的事情。直到斯蒂灵顿向议会坦白后,他才召集自己的军队。而他必须在紧要关头一路进驻英格兰北部。没错,你当然是对的。”

    他吃了一惊,做出熟悉、有些迟疑的手势,用食指扶了一下眼镜腿,接着又提出了姊妹篇:“你知道我发现了指证亨利有罪的确凿论据是什么?”

    “是什么?”

    “神秘事件。”

    “神秘事件?”

    “诡秘,不能张扬,见不得人的玩意儿。”

    “你的意思是说,因为这与他的个性相符?”

    “不,不是这样,没那么微妙。难道你看不明白吗?理查不需要任何神秘事件,而在整个案件中,亨利得依靠男孩神秘的结局。普遍认为理查用了一种见不得人的方法,可没人能想得出理由。这是非常疯狂的方式,他别指望能侥幸得手,男孩们不见了,他迟早得做出解释。就他当时来说,摆在面前的是英国的长治久安。他有如此多的简单方法不用,为什么却刻意选择一种极其困难且危险的方式?没人能想到答案。比如,他只须派人把两个男孩闷死,然后把他们的遗体庄严地摆放,让全伦敦的人瞻仰遗容,哀悼两个因患热病而夭折的小家伙。他本来能用这种方式。上帝,理查杀这两个孩子的目的是防止打着支持他们的旗号叛乱,因此唯有将他们的死讯尽快公之于众,才能从这桩谋杀中得到好处。如果人们对他们的死一无所知,那么整个计划会失败。不过亨利要等事后公开。亨利必须想办法让他们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亨利得故弄玄虚,他们死于何时,又是怎样死的,亨利必须掩盖上述事实。在整个案件中,亨利需要没人准确地知道男孩究竟出了什么事。”

    “确实是这样,布伦特,确实是这样,”格兰特微微一笑,注视着诉讼律师急切而幼稚的面孔说,“你应该在苏格兰场,卡拉丁先生!”

    布伦特笑了。

    “我只研究汤尼潘帝。”他说,“我敢说我们知道的只是冰山一角。我敢说史书上触目皆是。”

    “你最好带走这本卡斯伯特·奥利芬特爵士的书。”格兰特从他的柜子里拿出大部头著作,“在准许历史学家们写作之前,应当强迫他们修心理学课程。”

    “哼!那是对牛弹琴。一个对人类的行为动机感兴趣的人不会去写历史。他会写小说,或成为一名精神科医生,或成为一名法官————”

    “或成为一名骗子。”

    “或成为一个骗子,或成为一位算命先生。一个对人类太过了解的人是没什么兴趣写历史的。历史不过是小锡兵罢了。”

    “哦,得了,你是不是有点太苛刻了?历史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知识丰富的————”

    “哦,我并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那是在平面上让一个个小人物动来动去。细想一下,和数学差不到哪里去。”

    “如果是数学,他们就没有权力把不正当的流言蜚语也硬扯进去。”格兰特突然恨恨地说。圣徒莫尔的回忆让他心烦。他翻阅着卡斯伯特·奥利芬特爵士的大部头著作,想做最后的回顾。当翻到最后几页,他的手指缓慢下来,旋即停住了。

    “奇怪。”他说,“他们愿意在战斗中赋予某人勇敢的品质。他们一直在用传统的写法,而谁也没有对此提出疑问。事实上,他们都去强调了这一点。”

    “这是敌人的敬意。”卡拉丁提醒他,“这样的传统是始于敌方所写的歌谣。”

    “是这样,斯坦利那边的某个人写的。然后理查王的一个骑士开口说:‘好象在这里的某个地方。’”他翻了一两页,直到发现他要找的东西,“看来好像‘他是优秀的威廉·哈林顿爵士’,这名骑士正在念道:

    ‘他们的攻势无人能挡,斯坦利的军队如此强悍(那该死的叛徒)!

    您该东山再起,我想您在此地滞留太长。

    马儿已备好,来日您将凯歌高唱。

    登上宝座统治王国,戴上王冠做我国王。

    不,让我紧握战斧,高戴英王之冠。

    以创造陆地和海洋之神的名义,英王我愿将生命奉上。

    只要一息尚存,我绝不会临阵逃亡。’

    正如他所说的,他只能以国王之尊战死沙场。”

    “高戴英王之冠,”卡拉丁陷入沉思,“就是那顶事后在山楂树丛里被发现的王冠。”

    “没错,也许被当作战利品了。”

    “我过去一直以为是乔治王戴的那种有上等毛绒装饰的王冠,但是这顶似乎像一个纯金饰环。”

    “是的,可以把它戴在头盔外面。”

    “天哪,”卡拉丁突然激动地说,“如果我是亨利,我肯定不会去戴那顶王冠!我肯定恨透了它!”他沉默了半晌,接着说,“关于你所知道的博斯沃思之役,你知道约克镇是怎么————在记录中是怎么写的吗?”

    “不知道。”

    “他们写着:‘这一天我们伟大的理查王惨遭谋杀,全城在此致上最沉痛的哀悼。’”

    沉默中,窗外的麻雀大声地吱吱喳喳叫个不停。

    “一个令人憎恨的篡位者很难得到哀悼词。”终于,格兰特干巴巴地挤出这句话。

    “确实不像,”卡拉丁说,“要不然不会‘全城在此致上最沉痛的哀悼’。”他缓缓地重复这句话,心中久久地思索着,“他们对这件事非常在意,甚至新王朝建立在即,前途未卜,仍把这件事白纸黑字地记录下来,他们认为这是一起谋杀,而他们对此深表哀痛。”

    “或许他们刚听说国王的遗体遭到羞辱的事,觉得有些愤恨吧。”

    “是的,没错。一个你认识且钦佩的人被剥得赤条条,像只死兽一样被挂在马上,谁也不愿去想象这样的事情。”

    “我们甚至不愿想象敌人有这样的遭遇。不过,在亨利和莫顿那伙人那里,是没有情感二字的。”

    “哼,莫顿!”布伦特吐出这两个字时就像吐出了什么难吃的东西,“莫顿死的时候不会有人‘致上最深痛的哀悼’,真的。你知道年代史编者是怎么写他吗?我指的是伦敦的版本。他写道:‘在我们的时代里,没人愿意与他们相提并论,任何事情都是。这块土地上的民众都鄙视他,憎恨他。’”

    格兰特回头望着这张陪伴他度过许多个日夜的画像。

    “你知道,”他说,“虽然莫顿诸事顺遂,并当上了红衣主教,但我觉得他还是输给了理查三世。尽管理查打了败仗,而且长期备受非议,但他下场更好,因为在世时受到人们的爱戴。”

    “他的墓志铭上面没有骂名。”男孩庄严地说。

    “是的,压根没有。”格兰特说完,最后一次盖上奥利芬特的扉页,“没人比他做得更好了。很少有人能得到这么多。”他把书还给它的主人。

    卡拉丁走后,格兰特开始整理桌面的东西,第二天准备出院回家。

    那些未阅读过的流行小说可以送给医院的图书馆,让其他人也高兴高兴。但他会保留这本带有大量山脉图片的书。亚马孙的两本历史教材得记着还给她。格兰特把它们拿出来,便于在她送晚餐时交给她。自从着手开始寻找理查的真相,他还是第一次重新翻起这本把理查描写得很邪恶的学校教科书。摆在眼前的是那清楚明白的白纸黑字,和那个臭名昭著的故事。没有也许或可能这样的字眼,也没有限定条件或疑问。

    就在格兰特将要合上那本高年级教材时,他看到亨利王朝伊始的那一段,于是读道:“将所有王位争夺者赶尽杀绝,尤其是在亨利七世时期约克家族的那些健在的继承人要全部根除,这是都铎王朝的一项卓有远见、稳定政局的政策。这一点他们成功做到了,虽然直到亨利八世时,这些人才全部被斩草除根。”

    他盯着这篇赤裸裸的宣言。这样平静地接受一场大规模屠杀,纯粹地认可一个灭绝种族的过程。

    理查三世被安上谋杀两个侄儿的罪名,他的名字成了邪恶的代名词。而亨利七世,他灭绝整个家族的“卓有远见、稳定政局的政策”却使他成为精明有远见的君主。这种手段也许不讨人喜欢,但具有建设性意义,煞费苦心,而且还大获成功。

    格兰特放弃了。他永远也搞不懂历史。

    历史学家的价值观和他所熟知的那些价值观大相径庭,所以他不能指望和他们达成任何共识。他宁愿回到苏格兰场,在那里,凶手就是凶手,天子与庶民同罪。

    格兰特把这两本书摆放得整整齐齐,当亚马孙端着肉馅饼和炖梅脯进来时,他把书交还给她,并简单地表示了一番感谢。他真的非常感激亚马孙。

    如果她没有保存学校的教科书,他也许永远不会去研究理查·金雀花,并最终找到真相。

    格兰特的一番好意倒让亚马孙有些糊涂了,他在想自己生病期间是不是对她太过粗暴,使她以为他会继续吹毛求疵,这也太丢脸了。

    “要知道,我们会想你的。”她说着,大大的眼睛里仿佛溢满了泪水,“我们都已经习惯你住在这里了。我们甚至也习惯了那玩意儿。”她用一只胳膊朝画像方向指了指。

    格兰特的心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

    “你能否为我做一件事?”他问。

    “当然,什么都可以。”

    “把那幅画像移到窗户边上,放在光线比较好的地方,从我开始计时起,你就用眼睛盯着它看,可以吗?”

    “好的,当然可以,如果你要求的话。但是为什么这么做?”

    “别管为什么,只管照做————看在我的面子上。我来计时。”

    她拿起画像,向光线充足的窗户边上走去。

    格兰特看着手表上的秒针。

    他给了她四十五秒钟的时间,然后问道:“怎么样?”她没有马上回答,他又问了一遍:“怎么样?”

    “不可思议,”她说,“多看一会儿,你会发现,这张脸还真是挺好看的,不是吗?”